最近,前世界重量级拳王泰森在复出之战前,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无论是在擂台或是街斗环境下,他都能打败“布鲁斯-李”——李小龙!
这话引发了中国“龙迷”们的批评,这其中,咏春余昌华就已两次发声了。
咏春余昌华其人,本无甚声名,因其带徒弟丁浩北上,自己被单臂拳手一回合KO,丁浩也如是——但因其赛后言论而一炮走红:“输了怨气候不宜;没给我们吃饱;如果赢了,我们怕走不掉……”
此后,这位被个别自媒体吹成“当代叶问”,却被叶问弟子称其说谎,并非其门下,还要追究责任的余昌华,一直走在了商业炒作之路上:
余昌华诱导徒弟丁浩再上擂台,仍被秒杀Ko;余昌华自己也再上一次擂台,同样被很快Ko,且其还表演过令人不齿的“上擂台打女人”之恶意炒作。
但余昌华这些所谓“大师”,在被批和被揭露真相后,最爱拿“传统武术文化”进行道德绑架,将自己这样的“大师”,通过偷换概念进行画等号,以此堵住批评者的嘴。
这一次,余昌华是如此怒批泰森,和一些对李小龙评论中持不同意见者的:
第一次,余昌华称:泰森就是为了商业炒作,所以才喷李小龙的,我们要抵制泰森,国内的商家再给泰森钱,就是卖国云云。
第二次,余昌华则称:“有部分人为了商业利益,炒作,吸引眼球,不惜拿民族英雄李小龙开怼,有国内一些无知,也包括了最近复出的美国拳击手泰森”。
“李小龙是世界公认的杰出武术家,是把‘中国功夫’写进《英文词典》的人,是中国人优秀精神的代表,是武术实践王者,是功夫巨星”。
“他短短一生,为了摘去傲慢西方人的种族歧视、中国人‘东亚病夫’的帽子而奋斗不止,他的努力、成功和牺牲,使国人赢得了整个世界的尊重,最伟大的开国领袖晚年也都称赞李小龙:打得好!”
“可惜李小龙英年早逝,与他努力抗争命运,争取华人地位尊严,做出太多常人无法承受的强度和魔鬼训练分不开,如今,有些劣质人们,享受着李小龙带来的人格尊重和欣赏,却为了丁点利益,喷着李小龙,你们良知被狗吃了呢?”
第一,据笔者观察,真正黑李小龙的人,事实上几乎不存在!
——余昌华等“龙迷”所言的“龙黑”,其实,是指一部分持有这样观点的人:他们之中并无人否认李小龙传播武术的功绩,也都认可他是武学思想家的地位,但这些人也认为:李小龙从未上过搏击擂台,所以无法得知其实战水平如何,因而认为李小龙假如上擂台,与当代职业搏击选手比,水平并不一定高等猜测。
对于这样的一种较为普通的观点,笔者认为,这仍属于正常的观点讨论——而不能当作是“龙黑”。
毕竟,真理越辩越明。比如,这次泰森在接受采访就说:李小龙没有经过实战,所以,他可以在擂台和街斗中战胜李小龙——包括泰森的这个一家之言,都应不算是“龙黑”,泰森的廉洁,虽值得商榷,但仍属于正常的探讨范围。
第二,李小龙确实伟大,但他的伟大之处,并非只是仅仅传播了咏春拳等武术那么简单,他是在中国武术理论与文化的基础上,认识到了中国传统武术在实战性上的不足,于是,以“万物如水”的中国哲学思维,开始包容、融汇世界功夫。
如将日本空手道、巴西柔术、西洋拳击、俄罗斯修搏等融合于一体,创造了“截拳道”,其也成了当代综合格斗(MMA)的“鼻祖”。
另一方面,李小龙之所以影响巨大,更大程度上依赖于他成为香港功夫影视巨星,人们真正欣赏李小龙的功夫,主要就是在影视表演中,而非上擂台在规则之下的实战。
第三,李小龙算不算咏春余昌华所言的“民族英雄”呢?
如果从狭义的角度看,显然难以得到苟同——被称作“民族英雄”者,在中国都是有官方文字的确认,这在历史、时政、文学等官方书籍、文汇中都有固定的说辞。
狭义的“民族英雄”,主要是指维护国家领土、领海、领空主权完整,保障国家安全,维护人民利益及民族尊严,在历次反侵略战争中,献出宝贵生命和做出杰出贡献的仁人志士。比如:卫青、霍去病、岳飞、文天祥、于谦、戚继光、郑成功、林则徐、邓世昌、王铭章、张自忠、谢晋元等。
一般而言,官方或民间,更倾向于从狭义角度来理解和定义“民族英雄“——否则的话,”民族英雄“这个高大上的字眼,就会被过滥使用了。
当然,在民间,特别是在网络上,广义的“民族英雄”,也被一些人认可和使用,比如咏春余昌华在这里的说法,就是如此——“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也没有问题。
如果从李小龙对中国功夫文化的传播之巨大上观察,有人这样认为,也不算为过,但有一点,说李小龙是“民族英雄”,估计很难从官方的正式表达中看得见!
这是因为,李小龙虽然作为一个因功夫影视而成名的巨星,其武学理论也很伟大,且传播广泛,影响深远,但他的身份却极为复杂,不像其他“民族英雄”是本国人!
李小龙的祖上,有着欧洲多国的血缘关系;李小龙本人也是美国国籍,其妻女也都是美国人,所以,美国人的泰森其实只是在说,他能战胜另一位美国人布鲁斯-李而已,这很难说,泰森是在侮辱一个中国的“民族英雄”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