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选手邱建良在一场采用综合格斗规则的搏击比赛中,在第一回合被挪威的肯尼思·埃文森降服。由于邱建良是跨界比赛,对各种地面技不熟悉,因此,网友对邱建良的失败并无过多非议。
而且,对手的实力也非常强,埃文森被邱建良一招“神龙摆尾”撂倒,居然没有一点发懵,这不是一般的选手能做到的。
只是,有此一战,有些网友对各种地面降服技术的吹嘘,看着真特码令人恶心。我曾撰写一文《揭开巴西柔术的画皮》,此次邱建良的比赛,恰恰可以再次对文中的观点做出诠释。
正面评价,巴西柔术为代表的各种地面技相比其他门类站立格斗技术,还有创新的。他们在降服对手时,注重运用全身的力量;注重手、腿并用,腿的运用很有创新;针对的关节也拓展到对手的全身,有专门对腿部关节的制服方法。因此,比起其他门类的擒拿技术,巴西柔术明显更有效、更全面。作为综合格斗选手,掌握地面技是非常必要的。
但是,如果以此认为在格斗中,地面技优于站立技,那就是吹过头了。地面技之所以看起来有效,实际上是依赖规则的保护。
人体的脆弱部位主要有,裆部、颈部(包括气管、血管、颈椎)、五官、小关节、大关节、后枕部,等等,这些部位不要大力的重击,就可以对人体造成伤害。说是无限制综合格斗,实际上还是有限制的,而这些限制,则是对地面技有利,而对拳脚见长的站立技不利。
最明显的是不许打击后脑,这明显对地面技有利,对站立技不利。就说邱建良在比赛中,在对手下潜、搂抱、抱摔时,两只手就有点不知所措了。以邱建良挥拳的力道,打击对手后脑会是什么结果?
回答这个问题,无须太多的分析,只要把自己的手握成拳或板成掌,伸到脑后,对准后枕部(发际线以下、颈椎突以上),轻轻的、轻轻的、轻轻的(重要的事情说三遍)捶击或砍击,有什么感觉?说说我的感觉,只要非常轻的力道,脑子就“嗡嗡”的;稍微重一点,上下牙齿会不用自主的“嗒嗒”嗑击。引用测量数据(网友提供),如果仅靠臂力普通人出拳时的肌肉力量30~40公斤,不会超过50公斤;利用冲击力,普通男人的最大拳击冲击力为~千克。如果是邱建良、柳海龙甚至是泰森那样的选手,你说打击后枕部是什么效果?
所以,不许打击后脑,对保护运动员是非常必要的,但是,有了这样的保护,擅长地面技的选手就可以肆无忌惮的下潜、抱摔了。
还有,针对小关节的擒拿手法,也是破解降服的好办法,同样也是禁止的。这就搞笑了!允许你用全身之力、手腿并用以降服我的大关节,不许我用双手之力对你克指以破解你的关节技,这是哪家的道理?
当然了,体育比赛就是讲究点到为止,不求致人死伤,强调对运动员的保护是应该,由此造成对某一门格斗技术的偏袒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你不能依仗着有利的规则吹牛掰啊!
有一个观点很能蛊惑人,说是放开限制是双刃剑,对格斗双方都可造成伤害,不存在对谁有利的问题。
这个观点大谬,放开限制,实际上就会对某一项格斗技术产生限制。例如,允许腿法,就限制了拳法的发挥;允许各种摔法,就限制了腿法的发挥;允许地面技,就限制了站立技的发挥。因此,如果允许攻击后脑,就会限制下潜抱摔的运用;如果允许克指,就限制降服大关节技法的运用。
当然了,格斗比赛的胜利,要靠综合实力,不能只凭一招一式,但是,规则的变化,一定会对选手在训练、比赛时的技法运用产生影响。例如,武术、空手道的手法中都有向下砸拳、向下劈掌,在现在格斗中比赛完全看不到;如果允许打击后脑,在下潜抱摔泛滥的今天,肯定又会成为必练的一招啊!
所以,练习其他门类格斗技法的武友,千万别被规则造成的幻象所迷惑。不过,杀招不能乱用,在对练中被对手降服事儿小,把人家打残了养一辈子事儿大。
其实,巴西柔术根据的现实基础,从根本上就是有问题的。其创始人认为,90%以上的街头打斗,都是以地面较量结束的。如果是两个人打架,的确如此。打架嘛!谁都不想致人死地~~~在《揭开巴西柔术的画皮》一文之后,曾想续写《欲出杀招,先动杀心》一文,但又考虑到过于鼓吹好勇斗狠,也就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