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当下,物业行业的危与机

非典疫情,来得也快,去得也快,彼时的物业行业尚还处于蹒跚学步的发展初期,人们也并未对物业在抗击疫情的重要性有多少感触。很快的,人们便回归到了正常的生活秩序当中。非典事故,仿佛就是一个久远的故事,连同一个个鲜活悲苦的非典后遗症患者,一并被湮没在人们的记忆潮水之下。

时隔数载,新冠来袭,此时的它,显然已不再满足于甘当匆匆过客,似乎长住了下来,甚至喧宾夺主,赶也赶不走。从疫情爆发到现在,已经两年多了,世界经济,已然受挫,即使中国疫情控制优秀,但与之交换的是封控管控与隔离。百业凋零,经济下行的趋势无法阻挡,哪怕是新闻里扯足了嗓门,天天喊着满园春光,国泰民安,也依旧填补不了老百姓日渐空瘪的荷囊,抚慰不了隔离人日益焦灼的忧心。我不是说防疫政策不好,只是在中性的阐述疫情之下,时艰是必然的,我们要无畏它、要正视它、要坦然接受它。中国人不怕过苦日子,怕的是等不到尽头,嗅不到盼头的苦日子。有了这一层心理准备后,大家应该会感觉好受一些。

我们都知道这样的客观规律,没有一场风雨不会过去,没有一片曙光不会到来,人之所以伟大,就是因为乐观,因为坚强。这种乐观与坚强,不光能从医生,警察,志愿者,社区街道人员,先锋党员,等等这些防疫中坚力量当中看得出,更能在物业工作者夜以继日的常态化防疫管理当中看得出。医院,狙击在社区,落实在物业,正是有了物业人对防疫策略高默契的配合,全方位的支持,疫情防控工作才宛如磐石般质地坚硬,为社区居民筑起了一道铜墙铁壁的安全屏障。

随着“红色物业”的旗帜逐步在全国物业小区高高飘扬,党建引领的工作思路越来越深入人心,物业公司争先恐后的成立党支部,吸纳优秀年轻员工成为预备党员。同时,党员先锋作用在本次疫情防控中淋漓尽致的起到了身先士卒的引领带头作用,曾经的武汉疫情,万物云、招商积余等物企就集结数十名优秀积极党员先锋,前往“火神山”支援抗疫后勤工作。由此可见,对于此类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物业公司除了不遗余力的履行着自己的工作职责外,同时也承担了原本作为一个普通企业本不需要他们承担的社会责任。

面临突如其来的疫情,在防疫物资及其匮乏的情况下,物业人暴露在了感染高风险的环境下,为业主提供生活物资保障,对小区全方位消杀,设备运行保障,进出人员管控,以上种种,无不践行着“一切为了业主,为了业主一切”的行业信条,毫不夸张的说,他们在舍生忘死的奋战在疫情防控第一线。

物业人的付出,政府百姓都看得到,政府倡议民众支持物业的防疫工作,于是,业主与非业主们捐钱捐物等送温暖活动接连不断的上演,同时,为了缓解物业的经营压力,政府曾以0.5元/平方米的力度补贴物业企业,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帮助物业度过了最艰难时期。另外,媒体的聚焦也让这个多年被雪藏忽视的物业行业得到了最大正向曝光,央视报道的《物业英雄》在社会上一石激起千层浪,引起了很大的公众反响,这些看不见的潜在价值,远比一百万,一千万,一个亿来的有意义。这些荣誉,是千万物业人用汗水,用勇气,用担当换来的,我们不能忘记因为抗击疫情而累倒牺牲的英雄物业人,正因为有着他们的恪尽职守,才完美的给了物业同行人最为振聋发聩的正名。对于英烈逝者,我们要缅怀,要歌颂,要高高举起英雄们用血汗浸淫的精神旗帜,我辈定当矢志不渝,继续奋勇前行。

因为这场疫情,物业行业被推到了聚光灯下,也并非有恃无恐,的确是物业这帮人感到了前所未有的责任与压力。所以,行业内想把物业行业纳入到国家民生行业体系的呼声不绝于耳。希望政府能出台落地促进物业管理行业转型升级的政策。本次“疫情”充分反映了物业服务全服务链产业布局及应急体系的短板,建议政府通过市场的基础性、决定性作用,鼓励大型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布局新业务,提升业务备份意识、面对风险的安全和管控应急机制。同时,也应加快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市场有偿服务、居民自我服务、志愿公共服务相结合的防疫长效治理体系。

对于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的问题,首先要有边界区分和责任清单的意识。那么,物业管理和公共管理的职责边界是什么?

我们知道,物业管理是基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而公共管理是以政府为主导的公共组织和以公共利益为指向的非政府组织为实现公共利益,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从以上的定义来看,主要有以下区别:

一是管理依据不同。物业管理是基于合同开展的,公共管理是基于政府主导开展的。

二是管理对象不同。物业管理的管理对象是物,包括房屋和附属设施设备。也可以延展到对人的服务,但定位和属性都有差异;而公共管理的管理对象是人群,包括公共秩序、公共安全、公共资源利用分配等。

三是资源来源不同。物业管理的资源来源主要是业主自行缴纳的物业费。公共管理的资源来源是公共财政。

四是法律性质不同。物业管理主要是民事法律关系,公共管理主要是行政法律关系。

防疫防控要落实好社区的基层主体责任,明确物业服务企业的配合责任。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要先明确奠定法规体系,要加快研究完善现有法律法规。创新匹配上位法及与有关行业法规联动,制定配套的规章、政策文件,重构行业的法规制度体系及配套细则办法,避免行业法规成为孤岛。比如,优化社区主导职能、完善业主组织体系等。近年来,随着对公共服务需求的提升,物业管理中公共管理职责也在持续加码,其公共服务属性愈加突显。除了原有的水电转供及维护外,消防安全、垃圾分类、卫生防疫等也在逐步纳入到物业管理的范畴。这些原本政府该管该干的事,几乎全部压到了物企身上。

如果把物企纳入到社区治理体系后,税收有减免,结果有兜底,物业将不会再为资金,为人员的事情发愁了,也不用再考虑业主配不配合了。按照上级要求,干就得了。其实,所谓管,所谓控,其强制力是不言自明的,有了政府撑腰后,以后管控业主,行驶政令起来,才会更加的有底气。可是如今,在这黑不提白不提的特殊时期,对待这帮业主,物业都不知道是该把他们当尊贵主人来看呢,还是当普通百姓来看。其间定位不准,就很容易出现管理动作的走样。

我相信,政府部门对于物业行业的大声疾呼,饥渴诉求,肯定不会充耳不闻,他们或许也会考虑这个事情的可行性,也许他们会有顾忌,若把物业行业纳入到民生保障体系后,他们的负担自然会重不少,而要承担的也有太多的不确定性,以前还可以用“临时工的个人行为”打发民间质疑,开脱责任很轻松,而现在如果真这么干了,会有很多麻烦事情接踵而来的。其实,作为物业人,我们也并不是不知道政府的难处,但是,也希望体谅体谅我们的苦。如果纳入系统为难,退而求其次的话,至少可以启用战时收编政策,类似于我们的民兵预备役,平时能生产,战时能扛枪。物企的管理也可以类似这样,平时业委会组织,合同履行,特殊时候转为国家征用部门,无条件配合国家调度。这样一来,政府既不用承担多大的经济负担,也能在特殊时期最大程度的发挥出应急处突的超级领导力与超强行动力。

按照正常的逻辑,在平日里,作为企业,作为乙方,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其所有工作都是在业主大会决议下,业委会授意下开展,而现实情况与合同本义往往大相径庭,当地社区,街道,各级政府部门无不跳过业委会,直接监督指导物业公司的工作,这些公权部门东家一句,西家一句,搞得物业公司疲于应付,不知道听谁的才好。特别是疫情期间,物业公司完全是按照政府部门的指挥下干活,几乎丧失掉了作为一个普通正常企业所应该合理拥有的经营自主权。

更有夸张的情况是,有不少物业公司因为疫情防控不力,项目被罚款,员工被拘留的情况也是时有发生,一个普通的企业,一个名微的行业,被推到了责任千钧的民生大计场景,说实话,真的有点拔苗助长了,物业这种小米加步枪的落后装备肯定是难堪大任的。国家倡导企业要有社会责任感不假,但是这种沉甸甸的责任是需要有配套的政策做支撑的。企业都是逐利单元,只有在权与利都到位的前提下才能谈责。现在业主支持配合物业的管控工作,是因为时间还不够长,如果疫情持续再久一些,人们的耐心日渐陨灭,假想一下,对于物业的强制手段,业主如果哪天不配合了,我们又能怎么办呢?没有公权力的赋能,没有组织结构的升级,现场管控的力度与效果终究是难以保障的。

这样的职能定位,无异于国旗央企应该有的社会责任与担当。虽然国家有着战时征用的法律现实,但是以年为跨度计量的征用时长着实也有点说不过去,还是把物业纳入到民生制度体系中去,使唤起来才会更顺理成章一些。仅仅靠心血来潮的奖励,补贴等安抚性措施很难指挥得名正言顺。

疫情之初,有很多物业从业者暗自窃喜,这是物业行业仅有的一次涅槃重生的机会。虽然有这种阴暗心理是很不道德的,但不可否认,短时间的抗疫奉献的确能收获社会各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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